宿迁法院减刑假释阳光透明
作者:杨洁 胡悦亭 发布时间:2013-05-02 浏览次数:442
“宿迁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减刑一案现在开始。”近日,宿迁中院在洪泽湖监狱对两名罪犯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庭审。
与以往庭审不同,此次减刑案件庭审公开审理,刑罚执行机关洪泽湖监狱派出两名干警出庭,并组织近五十名服刑人员旁听。
近年来,宿迁法院按照最高院“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要求,分“三步走”增强减刑假释案件透明度,即全面公示、公开审理、透明审判。案件受理时,对符合公开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制定《拟减刑、假释罪犯公示》,将拟减刑、假释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犯罪记录、减刑理由、开庭时间、地点以及意见反馈方式等张贴于市法院、监狱监区的公告栏,进行公示。案件审理时,邀请监狱和检察机关共同参与,有利于司法的透明、公正,并促进罪犯改造。宣判结果张贴于公告栏,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