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十元钱的酒强卖1000元。朱某为获取不义之财,将低价进购的白酒翻价数倍,强卖给附近村民,谋得暴利。近日句容法院依法审结该案,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朱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朱某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几年前就因触犯法律锒铛入狱。2005年刑满释放后,朱某没有吸取教训重新做人,出狱后继续与一些社会无业人员混在一起。2011年年底,朱某手头拮据,看到同村人生意都做的很红火,嫉妒不已,心想自己是不是也做点生意赚点钱。于是朱某想出了“公平交易”的方法。所谓“公平交易”就是朱某伙同其他几位道上的朋友通过低价买入廉价的白酒,然后再高价强行转卖给同村做生意或者办厂的村民。如果他们不买,朱某等人就采用威胁的手段逼迫他们买,否则就让他们没办法做生意。村民们迫于无奈只好就范。可是朱某等人贪心不足,肆无忌惮的太高酒价,村民们终于忍无可忍向公安局报案了。正当这伙人自以为找到来钱的方法时,公安机关依据线索将其抓获归案。归案后,朱某等人也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希望得到从宽处理。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伙同他人以威胁等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