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上涨背后的秘密交易
作者:朱秀芹 张雷 发布时间:2013-04-28 浏览次数:346
公司工程师王某暗地里收受供应商的好处,致使公司成本疯狂上涨,其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泗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王某是毛毯的配色工程师,王某的老乡陈某是染料的供应商,二人早已结识。2010年2月,王某在泗阳某毛毯厂走马上任后,陈某就赶来拜访,请王某照顾生意,并许诺一定的好处。陈某的染料偏低档,但王某还是将陈某的染料确定为中端产品染料,因为该厂主要生产的是中端产品。通过王某的调整,陈某公司的供应量大增,陈某摇身成为该毛毯厂最大的供应商。在王某任配色工程师的两年里,陈某的公司从泗阳某毛毯厂获利数百万元,王某也获得了客观的好处费。2012年,王某辞职离开了泗阳的毛毯厂后,新的染料工程师使用了别家的新染料,结果进货成本比王某在该厂时下降较多,生产的毛毯成色也比以前好。毛毯厂负责人深感不对劲,随即到派出所报案,通过派出所调查,才获知陈某分数次送给了王某两万元钱,进货价格比实际提高的部分也被王某纳入囊中。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考虑到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清违法所得,其所在社区表示愿意对其进行帮教等情况,遂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