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在工作中寻找快乐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2-02-02 浏览次数:1245
我曾记得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的第一天,一位领导对我说过,在每一个岗位上,都要把工作当事业,把事业当工作,不记个人得失,在工作中寻找快乐。这句话深深烙在我的心中,使我在办公室一干就是7年。
还有些同事劝我,你一个营职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办公室副主任甭干了,早应该到那个综合部门干个部门正职,更能显出你的才能,提拔也快些;这着实动摇过我的心,但有一种力量在牢牢的吸引着我,有一群难以割舍的朋友在时刻呼唤着我;就如奋斗在审判岗位上的法官一样,不愿离开审判台,不愿离开案卷,甘愿为诉讼当事人排忧解难,促使我们共同缔造共和国法制宣传和审判事业。
我热爱法制宣传,就像所有法官热爱审判工作一样,哪么投入,哪么痴迷。我们虽不在同一岗位,但那份真情,那份执着,那份贡献都是一样的,风风雨雨十几年,在工作中寻找快乐。
我在工作中寻找快乐,像所有的笔杆子和法官一样,所撰写的文章得以发表,所办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只求好的结果,不记工作时的艰辛。
爬格子的同仁都有共识,起初是从“豆腐块”写起,失败了也不气馁,夏天冒着高温写,冬天忍着严寒写,白天忙于工作,只能挤占业余时间加班写。每天下班吃完晚饭开始,通常写到凌晨,没有写完次日清早起床接着干,吃完早饭急匆匆的往单位赶。以前没有电子邮箱的时候,上班时顺路寄送稿件。无论是刮风下雨,从不间断。每年一个人除了完成分管的法治、综治平安、“六五”普法和宣传工作的计划、总结和其他相关的材料外,还要修改宣传骨干报送的宣传材料并在中院宣传平台上发稿和对外发稿。平时还要利用闲暇时间忙于采写、编辑、登稿每年300多篇,还要进行网上舆情监督,就像一台满负荷的机器。但我们为材料被领导认可,稿件被报刊采用,文章在江苏省法官协会主办的《法官之友》论文评选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作品而高兴,因为我们付出的劳动得到了领导和社会的认可,尤其是同一圈子患难朋友的祝贺,让一切的艰辛顿时化为乌有,让我们感受到无限的快乐。“爬格子”是件苦差事,也是一个寂寞的事业。而我们却情有独钟,品味着苦中之甜,苦中之乐。
这就是我们这些笔杆子从工作寻找到的快乐!我们快乐就更加努力工作。
而法官们的快乐就是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竭力为案件当事人排忧解难,为党和人民分忧,为了这个宗旨他们除了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外,还要精通审判业务,探索调解艺术,更需要的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他们每天不厌其烦的写着长达几万字,甚至几十万字的裁判文书;每天审阅着厚厚的案卷;每天热情的接待着寻求法律保护的案件当事人。他们无论刮风下雨、无论严寒酷暑,行走在大街小巷,穿梭在田间地头,奔波在为企业排难解忧的办案之中。忙,使他们忘记了母亲病痛的身体,忘记了妻子的生日,忘记了孩子的家长会,过着清贫俭朴的生活。但他们无怨无悔,因为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案结事了”的办理每一起案件。当他们看到当事人满意的微笑时,心中的苦和累都抛在九霄云外,变得无比的快乐。
这就是共和国人民法官,他们不畏艰辛,不求索取,在工作中寻找快乐!我们快乐就更加努力工作。
如果生活让我们再选择一次,我们愿意再一次选择我们深爱的职业和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