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在涉未成年审判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加大司法保护的机制创新和完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涉少民事案件的特点,把握诉讼平衡。对当事人年龄小、认知能力较低,导致案件证据缺失,认定责任主体比较困难的案件,灵活适用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多做法律释明,尽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做到案结事了。加大涉少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把握一切有利于和解矛盾的积极因素,做好涉案当事人的思想转化、利益协调和平衡工作,避免简单执法和机械办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实行和谐司法。让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法律工作者、律师等人参与诉讼,化解矛盾,消除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抚养纠纷等诉讼行为对其生活学习造成的影响,并对父母抚养、教育子女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司法救助。

 

坚持法制宣传,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积极赴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讲座形式向未成年人介绍发生在校园内的常见案例,并仔细讲解预防和保护的注意事项。以巡回审判给未成年人带来更加直观的法制教育。定期向中小学发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态势,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人案件的动态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