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法院在学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作者:陈进峰 吴鹏 发布时间:2013-04-27 浏览次数:399
4月23日下午,亭湖法院刑庭在盐城技师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案。盐城技师学院1300余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
被告人陈某因和他人争抢乘坐出租车,持刀刺伤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成为阶下囚。被告人陈某在悔过书所陈述,年轻气盛遇事不冷静,没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不起养育的父母,对不起被害人,后悔莫及。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师生纷纷表示亭湖法院刑庭开展送法进校园的活动很好,让大家很受启迪教育,受益匪浅,能够用鲜活的案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并希望这样的活动可以办得越多越好。
今年以来,该院刑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以争创全省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针对青少年青春期发育的特点以及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目前校园惨案时有发生现象,及时送法进校园,以生活中的案例,教育青少年学生,遇事不要争强好胜,逞一时之快,只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以案释法,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