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吴中法院在第十审判法庭举行了首次利用法院场所进行并由法院全程监督的司法拍卖会,对苏州某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266.32万元的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一名竞拍人以360万元竞得标的,实现了标的物价格的最大化,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为有效避免司法拍卖中发生串标、围标等恶意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情形,吴中法院依法加强对司法拍卖过程的监督力度,以维护各方当事人及竞拍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拍卖的规范、阳光操作。

 

机构选择透明化。以公开摇号方式从上级法院确定的拍卖类随机备选名录中选取拍卖机构。摇号程序由立案庭负责人主持、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督办、监察室监督、当事人到场见证,对全过程进行记录并由全体参与人签字确认。

 

场所安排严密化。对拍卖标的额较大,成交概率高或标的物可能吸引较多个人、单位参与竞价的司法拍卖,以在法院场所进行为主,由法院直接对拍卖过程严密监督。以审判法庭作为拍卖会场,开启全方位录音录像设备,密切监控司法拍卖活动,并对可能出现的非法干扰拍卖举动进行证据固定;安排法警现场巡视,强化司法拍卖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会场设置科学化。竞价人座位采取前后、左右错开的隔离式设置,避免其相互沟通、暗示,甚至串标围标;会场中设“监拍席”,由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及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对拍卖进行全方位监督,严禁司法拍卖活动中的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