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建立干警“责任档案”
作者:丛兵 金宝 发布时间:2013-04-26 浏览次数:382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责任意识,督促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干事创业、防范“隐性失职”,沭阳法院从日常细微处入手,建立在职干警责任档案,探索形成了约束、监督、问责的创新模式,有力地推动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升。
在职干警全覆盖。责任档案建立范围为全院除病退、外借人员之外所有在职干警(含聘用人员),按照一人一档方式建立和管理,主要包括《基本信息采集表》和《责任缺失登记表》。全院责任档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管理,工作岗位调整的,责任档案同步流转。
责任缺失全记录。该院对干警可能出现的责任缺失情况,进行了分类梳理,并一一加以明确。主要包括违反日常管理制度、违反办案纪律、违反廉政管理规定、工作失职、作风不佳等情形。该院依托政行风热线、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网络接访平台、院长信箱等渠道,广泛收集线索。院督查办加大工作催督办和明查暗访力度,全面做好干警责任缺失情况的信息收集和监督查处工作。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相应情形的,在责任档案中记“责任缺失”一次。
成果应用全方位。对责任缺失被记录的干警,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予以告诫,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较重的典型问题,按照“待岗-停职-调离”三级查处制度进行严肃处理。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责任缺失记录的梳理分析、统计汇总,定期呈送院党组,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