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始终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有力保障了我院审判质效态势的良好发展。

 

强化宣传教育,构筑“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海安法院充分利用孙翠燕、张贤儒等模范典型优势,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针对党员干部、干警、法院聘任制工作人员价值取向相对独立且多样化的特点,突出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充分运用党课、演讲比赛、法官讲坛、知识竞赛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纪法规等宣传教育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司法文化建设之中,渗透到审判执行和法院管理的各个方面,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庭室等活动。

 

强化制度执行,健全“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海安法院始终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廉政制度体系。一方面抓好制度教育,确保人人熟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过程考核,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另一方面对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经费使用、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做到按制度要求办事、公开公正办事。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与评先评优挂钩,实施廉政问题“一票否决”制,有效预防和制止违规违纪现象滋生蔓延,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强化监督制约,形成“不易腐败”的运行机制海安法院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法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利用“群众测评表”、“意见箱”、院长信箱、信访接待等平台加强群众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认真处理群众、代表反映的问题。积极推行司法公开,做到司法工作规则的公开、事实公开、论辩公开、裁判结果公开,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的公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司法的公信力。

 

强化执法执纪,营造“不敢腐败”的法治氛围。海安法院针对系统工作的特点,重点查办违反廉政准则、侵犯群众权益、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案件查处工作,增强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使全院干警都充分认识到“高压线”碰不得,“地雷阵”踩不得,“擦边球”打不得,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从严治教、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司法清廉的实际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