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多措并举抓执行成效初显
作者:张展 发布时间:2013-04-26 浏览次数:421
今年以来,泰兴法院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推进执行机制改革,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至4月,共受理执行案件703件,执结683件,执结率97.2%。
建立联动机制,凝聚执行合力。认真贯彻2012年与该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将被执行人身份查询机制、先行控制被执行人机制等联动执法机制规范化、常态化。同时,与金融、建设、土管、工商等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建立查控工作机制,及时查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初步形成执行工作的联动威慑机制。部署对被执行人系公职人员、参公管理人员的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清理,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针对此类案件建立定期通报和督促履行制度,从多方面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部分案件得到执结或取得重大进展。
深化分权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执行实施案件分权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及《执行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在执行局内部分设一个综合组和三个实施组,打破一个执行员负责整个案件全部执行流程的传统模式,将文书送达、财产查询、委托评估、资产拍卖、款物发还、结案审查等各个环节由不同的执行人员实施,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执行权力运行新模式,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较以往有所提高。
坚持公开透明,推进阳光执行。在本院网站上发布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规范性文件,在立案大厅公示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和收费标准等,让当事人知晓执行工作流程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公布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和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当事人投诉和监督;在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大力推行公开听证,及时公布审查结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凌晨行动”和重大案件的执行,既让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又使得他们对执行工作有切身的体会,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通过推进阳光执行,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不断提升,今年1至4月涉执信访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