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太85岁高龄,身体骨还好,平时儿女不在家陪自己无聊的时候喜欢一个人牵着自家的小狗在小区周围散步。事发日下午两点左右,张老太牵着爱犬路过小区一家咖啡店时,正好碰到了汤某家的狗狗—一只身格健壮白色萨摩犬,汤某一家正在自己家搞卫生为了方便起见就将自己的狗狗拴在了门口处的栏杆上。这萨摩看到了张老太家的小狗后就“激动”了起来,挣脱了拴在栏杆上的绳子扑向了小狗,这后面就出现了导致双方对簿公堂的事情,张老太摔伤了,这究竟是张老太自己摔倒的还是汤某的萨摩犬扑到的双方发生了争执。

 

钟楼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案件庭审过程中,汤某为了证明张老太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不仅拍下了当时张老太摔倒地方的照片还找到了证人刘某,刘某称张老太摔倒的整个过程他都看到了,张老太是因为自己在抱自己的小狗时不慎在台阶处摔倒了,汤某称自己家的狗狗平时非常温顺,是不会攻击人的。同样张老太的辩护律师也向法庭提交了张老太家人在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及调取得小区录像,在小区的录像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张老太在拐角处左转弯时碰到了汤某家的萨摩犬,萨摩犬激动的扑向了张老太家的小狗,但就在此期间一辆面包车挡住了视线,等面包车再走的时候张老太已经躺在了路上,且这只萨摩犬还骑在了张老太身上。

 

经过双方的举证、法庭调查及双方当事人的激烈辩论,钟楼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原、被告所称,被告所饲养的萨摩耶体型较大。事故发生时,被告没有将萨摩耶圈养在家,而是将其拴在小区围墙的铁栏杆上,并临接着行人来往较多的道路边。被告亦未能拴牢该萨摩耶,以致该萨摩耶挣脱了将其拴在铁栏杆上的绳子,并能够脱离控制而自由行动。从监控录像和双方的陈述来看,被告的萨摩耶体型较大、力量强,该萨摩耶在原告身边蹿动,原告突然后倒在地,从倒下的姿势可判断出系受外力冲击,且原告倒地后该萨摩耶扑在原告身上,并有蹲坐在原告身上的行为。综上事实,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分析,可以确认原告摔伤是由被告饲养的萨摩耶所致。证人虽陈述原告系自己摔倒,但其陈述与录像不符,又未有其他证据与之互相印证,故对被告提供的证人证言不予采信。同时,原告已是位八十多岁高龄的老人,行动相对不便与迟缓,在没有家人陪同的情况下外出遛狗本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原告本人及家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对本次事故发生亦负有过失,依法应当减轻被告30%的赔偿责任。

 

最后,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决汤某赔偿张老太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余元。

 

法官点评: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老年人口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拒不完全统计,目前,常州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70余万,占户籍人口的20%以上。由于子女平时都要上班,许多老年人将自己的精神寄托在养宠物身上。城市养狗的数量庞大,如何才能有效的防止宠物狗伤人是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养宠物时要及时做好预防措施,出门时要将自己的爱犬牵牢,尽量避免狗伤人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