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汽车需要系上安全带,这是基本的常识,也是交通法规的基本要求。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对此认识不到位,认为驾驶机动车过程中系不系安全带影响不大。近期,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审结了两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车上人员的损伤原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仅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让当事人付出了血的代价,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小王是松陵镇横扇社区的一家羊毛衫厂小老板,年纪虽轻,但是生意做得不错,几年下来已有百万身价。为了谈生意的方便,前不久也换了辆高档轿车。因为感觉每次开车时系上安全带受约束,也就一直没有养成开车系安全带的习惯。一天晚上,小王从苏州谈好业务取道230省道回家,在超车时因未能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与前面的货车追尾,造成自己车辆失控并与另外一辆轿车车头相撞。据交警勘测。小王受伤的原因就在于未系安全带。在车辆碰撞时,身体受惯性作用被方向盘挤压,造成脾脏破裂等多处伤害。而另外一辆轿车虽然受损严重,因事发时驾驶员系上了安全带,本次事故没有给其带来身体上的伤害。

 

另一起案件则是后排乘员未系安全带引发的交通事故。太仓老虞家一家三口到泰州探亲,回来的路上老虞的儿子和儿媳在前排,老虞则坐在后排。车辆行驶至盐靖高速公路由北向南105公里处发生追尾事故,与吴江桃源客运公司的一辆大客车相撞。因为当时车辆高速行驶,突如其来的追尾让老虞撞上了前面的座椅,老虞的心脏受了瞬间高强度的挤压,导致猝死。坐在前面的老虞儿子和儿媳因为系了安全带而毫发无损。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老虞的儿子就对法官说,对没有让父亲系上安全带而失去了生命感到后悔不已。

 

在此,法官提醒各位驾驶员及乘客,不管是在高速路上还是在普通公路上,不管是驾驶员、副驾驶还是后排乘客,只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上的人都应系上安全带。因为系上这根带子,才能让我们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