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陵法院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有效发挥了诉调对接机制便捷、灵活、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特殊功能,取得了显著效果。20131季度,该院民商事案件结案1263件,参与诉前调解成功268件,有效分流和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诉调对接工作领导。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组织部署、检查指导与对外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负责诉调对接工作日常事务,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督促考核及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等。

 

拓宽诉前调解工作渠道。一方面在辖区内与基层组织共同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立了11个诉调对接工作站,聘请老教师、老党员、社区主任为专职调解员,参与涉诉矛盾化解,力争使社会矛盾纠纷不出村组、不出社区。另一方面规定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十二类案件必须进行诉前调解,扩大诉调对接工作内容的覆盖面。

 

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网络。将辖区内社会矛盾大调解指导员和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和社会矛盾大调解成员单位的基本情况,制成联络名册,形成工作网络,为基层调解组织及时提供指导和服务,为成员单位矛盾化解提供帮助。

 

扩大诉调对接工作宣传。组织专人编写《便民法律服务手册》,与基层调解组织联合进行发放、宣传,使群众了解人民调解的功能,改变他们对人民调解不恰当的认识,认识到人民调解与法院判决有同等效力,以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