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增强三个意识 争创三个一流
作者:贺志安 发布时间:2013-04-25 浏览次数:385
为实现“全市创一流、全省争进位、全国有特色”的工作目标,洪泽法院大力强化“三个意识,争创三个一流”。
增强责任意识,争创一流业绩。2013年是洪泽法院实现跨越发展承上启下的一年,要在继承2012年审判绩效全省排名27位的基础上,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做好服务大局、强化审判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从注重绩效结果延伸到规范司法行为、司法过程,确保审判绩效稳步提升。
增强为民意识,塑造一流司法形象。司法为民市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把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以为民工作赢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认同。
增强忧患意识,争创一流法院队伍。队伍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法院审判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但工作量与公众的评价不成正比,少数群众对工作持负面评价,个别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严谨,行为不廉洁,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在公众中的形象,因此,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为争创一流法院培育一流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