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个盗窃建筑材料的三人小团伙在仪征落网。警方在核对他们身份时,惊讶地发现他们居然是一家人,分别为丈夫、妻子和儿子,他们以打工之名行盗窃之实。仪征法院依法判决他们盗窃罪罪名成立,均判处罚金一千元。

 

陶某是仪征某乡镇的村民,他家正在拆除旧房子,异地建新房。由于旧房上还有不少建筑材料很有利用价值,便将27块楼板拆下置于附近的空地上,不过没有几天这些楼板竟然不翼而飞,这实在令陶某费解,听说过偷钱、偷贵重物品的,偷鸡摸狗的,近年来也听说一些毛贼在农村偷衣服、咸货,但是27块楼板也能偷走,实在匪夷所思,于是向警方报案。由于楼板体积较大,必须借助较大的交通运输工具,警方很快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了老方一家人。原来,老方一家人本在附近工地打工,他们有自己的农用车,也帮人运输建筑材料,他们发现陶某的这堆楼板无人看管,一家人经过合计,决定深夜下手。由老方驾驶农用车载乘方妻和方子,利用吊机将被害人陶玉对放在该处的27块旧楼板吊上农用车后窃走,销赃得款人民币1375元。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陶玉对人民币1500元。归案后,老方后悔不已,以为偷点建筑材料,最多被发现还人家就是了,不知道触犯了刑法。更后悔的是,自己上梁不正下梁歪,老婆和儿子,也一起跟着遭罪。

 

仪征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老方、方妻、方子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依法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坦白认罪态度较好,并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仪征法院依法判决老方、方妻、方子盗窃罪罪名成立,均判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