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男女一个隐瞒病史,一个为房屋拆迁时多分面积,认识不到一个月便仓促结婚,婚前的不诚信及缺乏了解导致了这场闪婚又闪离的闹剧。

 

家住武进区礼嘉镇的90后女孩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男孩金某,恋爱期间,金某发现王某身上总带着一瓶药,每餐后服用,金某觉得奇怪,也曾问过王某吃的什么药,王某回答是维生素。金某看着王某健健康康,不像身体有毛病的人,便也没把这件事往心里去。认识了二十多天,金某父母听闻自己的老房可能要拆迁,想着儿子如果结婚还能多分些面积,便催促二人结婚。

 

婚后初期两人倒也算甜蜜,有一天,金某看见王某又在吃药,且吃完后并没有像平时一样把药塞回包里。金某趁着王某上厕所的间隙,偷偷拿起了药瓶,“盐酸苯海索片”,这是什么药呢?金某好奇地百度了药名,这一查差点让金某昏厥!这药主要用于治疗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和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病患。金某及其父母偷偷询问医生,获知王某很可能患有某种遗传性疾病,不但要终生服药,还不能孕育子女。

 

这下,金某一家愤怒了,认为王某刻意隐瞒病史,于是在两人婚后不到两个月,金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法庭上,王某的父亲以代理人的身份陈述,王某在幼年时便患上了一种叫锥体外系的神经性疾病,需要常年服用盐酸苯海索片。疼爱女儿的父母不敢将实情告知王某,只告诉她所服用的是一种维生素片。这事并非刻意隐瞒金某,只是金某一家为了拆迁时得利,催促两人结婚,时间仓促,也没有合适的时机告诉金某实情。

 

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法官提示,婚姻并非儿戏,婚前了解再深入些,是对婚姻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负责。婚姻诚信十分重要,若婚前故意隐瞒病史,尤其是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不能结婚的病史,终将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