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急刹惹来官司
作者:刘建军 发布时间:2013-04-24 浏览次数:297
2012年12月5日,张老先生如往常一般在公园散完步后乘坐公交车回家,车上人比较多没有座位,老张只能挤挤站在了公交车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辆卡车抢到转弯,公交司机紧急制动刹车,导致张老先生一个跟头摔在了车上。司机小刘回头一看张老先生已经摔在了地上,赶忙将车停下询问张老先生摔伤了没有,张老先生摔倒后也没感觉身上有什么摔伤的地方,就跟小刘说,没事,你继续开车好了,小刘再三问了一还是得到同样的回答,就转身回去开车了,等张老先生下车的时候小刘还特意又问了下张老先生,张老先生还是说没事,小刘也就放心了,才安心让张老先生下车。
但世事难练,张老先生回家后越来越感觉到自己身体不适,浑身疼痛加剧,熬不过身上的疼痛老张于12月8日到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检查腰椎有两处骨折,一处是新骨折,一处是陈旧性骨折,医院对张老先生的新骨折进行了治疗,根据骨折的情况及张老先生的陈述医院方初步判定新的骨折可能是三天前的摔伤造成的,且有可能受伤当时没有大的痛状与麻木。张老先生在医院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一万九千余元。12月8日,张老先生家属向公交公司反映其家人在乘坐公交车时由于司机紧急刹车导致老人摔伤,现正在医院住院治疗,要求公交公司承担医疗费等费用。但公交公司方面认为,老先生是12月5日在公交车上摔伤,但当时司机几经问询老人没有摔伤后才让老人离开,三天后家属才向公交公司反映老人摔伤了正在治疗,所以公交公司认为老人住院并不是在公交车上摔伤造成的,不同意赔偿。
最后,张老先生一家将公交公司及司机小刘告上了法庭,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法庭调查、实地勘验及双方当事人的举证等,最后一审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张老先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一万三千五百元。
法官点评:虽然在本案中法院最后判决了公交公司承担医疗费等,但此案在时刻提醒大家特别是老年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导致摔伤时切莫因为当时没有疼痛等情况延误治疗,要及时到医院检查,这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属及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