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邳州法院创新“三三”工作机制,运用司法手段预防青少年犯罪,用真情谱写青少年维权之歌,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地开展。

 

以三“坚”为引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始终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做好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关爱工作;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征、性格特点以及社会环境等方面做全面分析,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同时,了解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以便“对症下药”;坚持有限度公开审理原则,凡涉及个人隐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各种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涉案人员的姓名、年龄、住址、照片或其他重要资料,从而有效地保护青少年,促使他们尽快地回归社会。

 

以三“创”为助力。创建市、镇、村三级帮教体系,以少年庭为主导,以市妇联、工会、关工委、司法局为主要参与单位,以乡镇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为主要成员,共同构建上下联动的三级帮教体系;创立系统化理论培训机制,建立少年帮教组织,并深入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帮教办法,基本做到少年思想有人抓、少年失足有人管的良好格局;创新个人档案回访模式,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青少年犯遇到的各种困惑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帮教工作,定期开展校园普法活动,极转变青少年犯罪维权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以三“专”为保障。实行专人负责,选派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擅长做青少年工作的审判员专门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从学校聘请政治素质高、热心于青少年工作的教师作为青少年心理疏导员;落实专项管理,在及时总结本院青少年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建立和完善《邳州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办法》《邳州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回访帮教制度》等规章制度,使青少年审判工作有章可循,不因审判人员的变化而变化;设置专门场所,专门设立了青少年审判法庭审理涉青少年案件,同时开辟青少年心理疏导室,及时做好青少年心理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