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改名换姓躲13年终被揪出
作者:张宽明 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2-02-02 浏览次数:1069
“这真是天大的喜事,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被拖欠了这么长时间的工资,法院在新年帮我们追了回来。”1月30日,龙年的第二个工作日,江苏省盐城市农民工宋玉才按照法院的通知,早早来到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领取了被拖欠长达13年的1.75万元工资。他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像老宋一样,其他52名农民工也领到了被拖欠13年的工资共82.72万元。
连云区法院在开展“清理积案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三赴南京追踪执行,春节前成功将一名“蒸发”13年的“老赖”从人海里揪出。
2011年10月17日,连云区法院执行局在对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进行梳理时,被执行人陈某的信息引起执行法官的注意。
资料显示:陈某,男,1963年出生,籍贯江苏,曾住连云区墟沟街道。1998年11月,陈某在完成承包工程并与建设单位结算109万余元承包费后,突然“蒸发”,拖欠53名工人工资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细心的执行法官紧盯着“突然失踪”4个字,不禁眉头紧锁:按照常理,一个人“蒸发”,不可能长期不露面。难道他真的失踪了吗?连云区法院的领导听了汇报后也觉得十分蹊跷。“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该院执行局迅速成立以执行局局长徐继华、副局长陈玉刚和裁决科科长刘楠楠等5名精兵强将组成的执行小组,彻查此事。执行法官来到陈某当年居住地进行调查。邻居说,这个人已经多年没有见到。因时过境迁,陈某的住宅早已被拆迁。2011年10月19日,执行法官通过网上搜索相关资料发现,陈某的前妻夏某在南京打工。执行法官连夜赶到南京进行调查。夏某一脸惊讶:“我跟陈某早就离婚了,我怎么能知道他在哪呢?”南京调查无功而返。
执行法官返回连云港后,找到陈某以前的好友了解情况,他的好友说,陈某在临走时曾说自己要到南京过一段时间,此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他。难道陈某隐藏在南京?为查明陈某的真实情况,2011年12月23日,执行法官第二次到南京进行深入调查。
到达南京后,执行法官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找到当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法官意外得知,陈某的一位远房亲戚在南京一家企业工作,但他也不知道陈某的去向。随后,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当地公安机关了解陈某的情况。值班民警说连云港来南京落户的人口中确实没有陈某这个人。在执行法官的启发下,民警突然想起来:“以前有一个黑户我们帮助他办理了户口落户手续,但他不姓陈,而是姓李。这是他的户籍资料。”民警给执行法官打印了一份户籍资料,执行再次落空而返。
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回到连云港后,执行法官与陈某以前相识的人取得联系,让他们辨认户籍资料上的照片,看是不是陈某。“他就是烧成灰我都认识!”熟悉陈某的人一席话让执行法官眼前一亮:这个姓李的人就是陈某!执行法官决定三去南京。临行前,执行法官请认识陈某的人一起到南京辨认。
2012年1月20日,执行法官第三次来到南京。一到南京,便直接赶赴陈某的新家,当日上午11时40分,执行法官按响了陈某家的门铃,一名40岁开外、穿着时髦的男子看到法官愣住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躲藏在南京13年,竟被法官找到了。当天下午,陈某被带回连云区法院。
随着执行法官的调查,陈某13年的“蒸发”谜团终于被揭开。原来,1998年陈某拿到承包款109万余元后,贪图享受,有意赖账不付工人的工资,玩起了“蒸发”。自那时起,他隐姓埋名,一直躲在南京,不敢回老家连云港。
转眼13年过去了,陈某见一直无事,便以自己长期在南京生活没有户口为由,以李某的名义办理了落户手续。陈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在“清理积案执行行动”中,自己会被执行法官从人海里揪了出来。春节期间,陈某将原先用工人工资买的房子变卖,1月30日,如数清偿了53名工人全部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