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撒谎骗法官 具结悔过又罚款
作者:吴中平 高勇 发布时间:2013-04-22 浏览次数:274
在法庭上对法官撒谎的张某,在事实真相面前不得不低头。近日,江阴法院张某予以了罚款并责令其具结悔过。
杨某与张某本是一个村的邻居,双方原是好朋友。2011年底,杨某一个朋友开办的公司有一批货物要杨某代为卖掉,杨某遂开始寻找买主,但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后邻居张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亦想做个中间人从中赚取点差价,就代张某的朋友刘某买下了该批货物。
杨某将货物送给张某时,张某并没有当场出具收条。杨某心想虽与张某是邻居也是好朋友,但是送货给张某没有任何送货凭据心里也不踏实,毕竟该批货物价值二十几万元,杨某就要妻子到张某家中要求张某出具收条,后张某按要求出具了收条,收条载明今收到杨某货物若干并亲自签名。后张某未按约向杨某支付货款,杨某无奈,只得向法院起诉邻居张某。
法庭上,杨某出示了张某当时出具的收条为证,证明张某买走了货物,但是张某对杨某提供的借条矢口否认,称他没有签过收条,也没有买过货物,并要求法院对收条上的签名进行司法鉴定。承办法官经严正告知杨某和张某当庭撒谎虚假陈述的后果后,杨某和张某均表示要求鉴定以还自己一个清白,后法院委托了专业的鉴定机构对笔迹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收条上的签名确系张某本人所签署。
在专业、公正的鉴定意见勉强,张某最终只得承认自己在法庭上撒谎欺骗了法官,后法官依法对张某予以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要求张某具结悔过。最终,张某为自己在法庭上的一句谎言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法庭是严肃和公正的场所,任何公民都有义务如实的陈述自己所知道的事实,作虚假陈述最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