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3-04-19 浏览次数:408
金湖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行政部门在具体执法行为中存在的不规范、有瑕疵的问题,注重及时向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政,有效避免和减少了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近年来,该院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先后向行政部门提司法建议34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司法建议的针对性,提高建议实效。该院要求业务庭注意加强对审理案件深层次问题的调研分析,在审理中发现的个案问题采取一案一建议,对同类问题采取专项建议,对苗头隐患及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性建议。在阐述提出意见的理由和根据的同时,也提出解决问题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议,并指明解决问题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注重司法建议的时效性,保证快捷迅速。特别是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注意司法建议的快捷性,及时发现,及时调研,及时建议,并采取口头和书面建议相结合的灵活方式,畅通建议的传输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使司法建议在第一时间就能发挥作用。
注重司法建议的规范性,明确细化责任。该院将司法建议工作的开展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将责任细化量化到各审判业务部门,要求每个审判业务部门每年至少提出二次司法建议,同时从加强司法建议管理、严格司法建议程序、建立司法建议的监督和回访制度等方面全面规范司法建议工作。
注重司法建议的反馈沟通,确保监督成效。在加强与涉诉的有关行政部门联络沟通的同时,通过定期回访、上法制课等形式,面对面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析案件、查问题、堵漏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