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邮法院界首法庭在辖区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审结了王某与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这是该庭今年开展“庭所共建”活动以来,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审结的第三起复杂矛盾纠纷。

 

2012218日,原告王某因邻里纠纷与被告张某发生争吵后发生打斗。在扭打过程中,张某用镰刀将王某头部划伤,王某被送往当地卫生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3116.35元。出院后,王某找被告要求赔偿医药费,被告一直拒绝,认为自己也吃了亏。矛盾不断激化,为此事进了两次派出所调解,都没有成功。界首法庭在与派出所沟通和排查矛盾中发现此案件,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庭审中,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从利害出发,也让双方代理人做工作。由于前期通过与派出所沟通了解以及派出所做了前期的调解工作,给审理也带来了便利。经过一番调解,被告同意庭外和解,给予原告赔偿。该案最终以原告撤诉的形式结案。

 

今年以来,为探索参与社会管理新思路,针对基层法庭警力不足、不稳定因素较多、应急处置资源欠缺的现状,通过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调,高邮法院开展了“庭所共建”活动,与法庭辖区派出所订立共建协议,保持密切联系,实行快速联动。依托这一平台,高邮法院今年以来已妥善处置试图冲击法庭的突发事件3起,审结民事案件36件,协助辖区派出所化解复杂矛盾纠纷2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