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仪征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大胆实践,规范管理,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的广度与深度,促进司法审判更加民主,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明显提升。

 

优选严任,合理配置。该院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做好事前制定详尽方案,事中广泛的宣传,事后多层筛选工作,结合文化层次,专业特长及地域分布,合理配置人员,确保选任的人员素质到位。所选人员需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任前的法律考试,并通过市人大任命。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该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负责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为每位陪审员比照法官建立执法档案,每月将各审判庭室使用人民陪审员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及时登记陪审员参加庭审的状况,年终进行统计,考核,作为发放补助以及申报先进个人的依据。

 

建立教育培训机制。采取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适时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讨论分析案件、参加院内各种业务培训,条件允许时,外派出去考察学习,切实提升其法律水平,为其依法履行陪审职责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根据工作实绩,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由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该院在坚持随机选取陪审员的同时,在对部分特殊案件的审理、执行、调解中在特定范围内选取有一定专长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工作,利用他们精通专业知识的优势,与法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形成互补,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创新务实,拓展职能。该院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和宣传员的“四员”作用。利用陪审员来自群众且具有审判经验的独特优势,向社会公众介绍法院办案流程、宣传法院工作、展示司法成效,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定期召开陪审员座谈会等形式,向陪审员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陪审员的执法监督,切实推进规范司法、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