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一起生活近3年,还生下了一个儿子,谁知对方竟早已是有妇之夫。如今,“丈夫”被原配追究法律责任,她也蒙了。近日,男子张某因犯重婚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1年,张某和原配妻子结了婚,还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李某介绍,张某曾经是个模范丈夫,可是,到了2007年,这一切都悄然发生了变化。原来她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后来张某也承诺以后再也不和她来往了,由于家庭矛盾,他们俩在2009年就分居了。不过,让李某没有想到的是,她后来听说,张某和店里的收银员好上了,这个收银员就是24岁的黄某。李某立即从老家来到扬州,经过打听,两个人已经搬到泰州居住了。李某又赶到泰州,经过打听,张某和黄某已经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了。2012年春节,黄某怀孕,生下一子。听说自己的丈夫竟然有了私生子,李某忍无可忍,到公安局报了案,举报张某犯了重婚罪。直到警察找张某和黄某了解情况时,黄某才如梦初醒,自己的“丈夫”竟早已是有妇之夫。这时,她也才明白,为什么张某一直拖着不肯和她领结婚证。

 

仪征法院审理后,以重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