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邮法院调解了一起欠款纠纷。被告仇某因为写错了协议书上的两个小数点,补偿了原告张某两万元。

 

仇某是高邮一工程的承包商,张某负责该工程的部分搬运工作。去年41日,双方签订一份搬运砖块的承包协议书,约定水泥空心砖和加气砖的搬运费分别为每块1.5元和每块2.3 元,年底给付80%款项。截至工程完工,张某共搬运82000块空心砖和82000块加气砖,仇某开具了收条。

  

但到约定给付运输款的日期时,仇某却拒绝按约付钱。多次索要未果后,张某一纸诉状将仇某告上法庭。

 

对此,仇某直呼冤枉。他辩称,承包协议确实是他与张某所签,但因笔误点错了协议中的小数点,实际搬运费应为“水泥空心砖每块0.15元,加气砖每块 0.23元”。“市场上空心砖和加气砖的购买价格每块仅为1.8元和4.5元。”仇某说,不难看出协议中的搬运费用并不合理,显然存在笔误。仇某表示,工程完工后,应支付张某运输费用31160元。其间,他已支付张某29045元,仅欠张某211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承包协议中可能存在笔误,但仇某举不出有力的证据予以佐证。经法官多次调解,日前,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仇某支付张某2115元外,再补偿张某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