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五个结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3-04-18 浏览次数:404
自4月初开始,金湖法院在全院集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月活动,要求干警联系实际,对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先进法院的经验,认真查找自身思想、能力、作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解决问题入手,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做到“五个结合”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与争创“学习型”法院相结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创新能力、法官和谐司法能力、书记员记录能力和综合部门协调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警队伍。
与争创“规范型”法院相结合。以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为目标,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简便实用、便于操作的法官业绩考评体系,切实加强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与认同度。
与争创“服务型”法院相结合。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审务进乡镇,把审判工作与乡镇“大调解”机制相对接;开展普法进社区,把司法服务与创建和谐社区相对接;开展送法进校园,把司法审判与青少年维权工作相对接;开展审判服务进企业,把法律服务与为企业助增长、保稳定、谋发展相对接,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与争创“创新型”法院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继续开展“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岗位竞赛活动,“每月之星”评比活动,“办案经验、执行方法”研讨活动,不断提升全院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
与争创“廉洁型”法院相结合。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发改、投申诉案件评查制度、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程序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官诫勉谈话制度以及廉政保证金制度等廉洁制度体系,努力做到法官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机制的触角就延伸跟踪到哪里,将自律、他律、互律融为一体,齐抓共管,激励机制与处罚机制并存,保证干警队伍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