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形成制度化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4-18 浏览次数:401
近年来,仪征法院充分重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采取“主动、经常、全面、深入、创新”的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从完善四项机制着手,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反映民情、督促执法机关秉公执法职能的发挥,搭建法院与人大代表共同维护法律尊严的平台,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科学、有序开展。
完善与人大代表长期沟通联络机制。该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该院成立了专门的人大代表联络室,院长为直接负责人,由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拟定详尽联络计划,并制作人大代表通联卡片,在法院内部网上开辟代表联络专栏,畅通联络渠道,确保联络工作长期、稳定、有序进行。
完善办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来信来访机制。法院设立了专门的人大代表接待室及电话、信箱,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多渠道地接待代表来访,对人大代表所反映的情况严格流程管理,按照办前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具体部门情况、主管领导审核批示、办后反馈一套完整的处理流程办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复,保障人大代表的权利。
完善向人大代表定期汇报法院工作机制。一方面该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座谈的方式,由院领导带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汇报,并认真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经梳理归纳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并报知反馈于人大代表;另一方面,该院两个月编报一期《仪征法院简报》报送人大,报告法院当月的重点工作。此外采取赠阅的方式,为每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征订了《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以便他们及时、全面地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
完善人大代表旁听评议重大案件的审理机制。对法院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典型案件、有上访苗头的案件特邀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审理,并制定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人大代表分别对主审法官的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审判形象、裁判文书四项内容进行打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代表监督法院依法办案、客观评价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搭建了平台,进一步推进了法院司法能力的提高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