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省内国家赔偿案听证公开
作者:李绍富 发布时间:2013-04-17 浏览次数:1201
摘要:据省高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司法公开在全省推进已三年。去年主要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和判决书等方面公开。
“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名共和**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这是目前法院判决书的一般格式。一般人拿到这样的判决书,对为什么这么判,还是不明白。而今后,这样的问题在江苏省将逐步消失,因为依据哪条法律判的,法律的具体内容都能在判决书上看到。
据省高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司法公开在全省推进已三年。去年主要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和判决书等方面公开。而今年,主要在判决书上下工夫。首先要解决的是让打官司的人一看就知道,官司为何输赢。
“以前的判决书,虽说清楚说明是根据哪条法律判的,但法律的具体内容却没标出来,对打官司的人来说,法院为什么这么判,还是不一定能明白。”高院新闻发言人称,今年要逐步推进在判决书中附录相应法律条文具体内容,方便打官司的人拿到判决书后,一看便清楚法院是依据哪条哪款来判决的,这样能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今年,全省重点推进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和二审改判案件判决书上附相应的具体法律条文。
以前输了官司一方,判决书上只说明了要履行的义务,也就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的事。而没有说明不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去做,会不会受到惩罚,以及如何惩罚。而从今年开始,全省法院将一步完善和规范判决书制作,在裁判书中会说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尽义务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省法院还将推进那些判决或执行中有争议的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公开听证工作,以及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开庭审理工作,增强涉案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案件的公开力度。
同时,还会推进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方面工作公开。案件中聘请的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需要什么样的条件,通过什么样方式找的这些单位,都将公开。这样来达到依法保障相关的人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