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向谁讨?
作者:华茜 张玮 发布时间:2013-04-17 浏览次数:216
雇主假借公司名义雇佣装修工人,孰料拖欠10余万工资后下落不明,工人们误信雇主“装饰公司股东”身份,将装饰公司推上被告席,装饰公司大呼“冤枉”。4月12日,惠山法院审结了一起蹊跷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徐某从事个体装修生意多年,2009年,朋友开办一家装饰公司时也加入了投资,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公司还没有开始经营,徐某就对外宣扬其股东身份,以公司名义招募工人,承接装修工程。
很快,李某等6人受雇于徐某,他们选择为徐某打工,正是看中了徐某“装饰公司股东、资金实力雄厚”这个身份,但对这家公司的经营状况一无所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一开始相安无事,但到了2012年,徐某的生意每况愈下,经常无法支付工资,只能打欠条,前后拖欠了李某等6人10余万元,李某等多次催讨,徐某一再推诿,一文未付,最后,徐某避而不见,李某等怎么也找不到他,心急如焚之下把徐某所在的装饰公司告上了法院。
成为被告的公司法人吴某觉得十分委屈,“公司从注册到现在还没有经营过,也从没有招募过这些工人,怎么可能欠他们工资呢!”吴某出示了公司的相关资料,经营记录上一片空白,账户上也没有任何往来记录。但工人们依旧不依不饶,“徐某是你们公司的股东,承接装修工程时也是用的公司名义,肯定脱不了干系。他不肯付我们工资,就应该由公司还!”双方陷入了对峙。
承办法官安抚了工人们的情绪后,并对案件展开调查。工人们出示的欠条,都是徐某的单独署名,并未提到该公司。工人们也承认,平时都是徐某一人承接生意后分派任务,发工资也是徐某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但是徐某平时的言行使工人们相信,徐某是代表装饰公司在经营。
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人与装饰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解决本案的关键在于拒不露面的徐某。法官经过多方查找,通过徐某的家人联系上徐某,释法明理,将其劝说至法院,并最终与工人们达成了调解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