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颗纠结的心都舒展:江苏法院能动司法保障改善民生
作者:王明新 朱敏 发布时间:2012-01-31 浏览次数:363
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六个注重”最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必须紧紧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主线,公正高效地处理好劳动就业、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住房消费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案件,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和谐稳定的幸福江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年农民工欠薪案件执行到位23亿
农民工兄弟:这个冬天不再冷
1月20日中午,宿迁沭阳县经济开发区一建筑工地现场,二十余名工人正在砌墙。旁边3号楼东侧简易工棚内,几名工人准备着午饭,他们都来自百公里外的刘集镇榆树村。虽然主食不过是大饼就着咸菜,看得出,每个人的脸上是轻松和笑意。聊到工资问题,李师傅更加乐呵,他告诉记者和前来工地了解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沭阳法院法官彭金波,明天就会和这帮一起出来半年多的兄弟们带着全额工资回榆树村:“老板说了,法院八道防线就是八条高压线,碰都不敢碰哪!”工地上笑声一片。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兑付的关键时期,也是欠薪案件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为防止可能出现的“欠薪潮”引发“诉讼潮”,宿迁中院启动预警机制,与市人社局等10个部门会商,共同拟定八项制度,全力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其中工资支付专户制度规定所有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划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实行企业和劳动监察机构双印鉴管理。“农民工工资的专款专用,这就从源头上避免了层层拖欠问题。”彭金波解释道。目前,宿迁全市已有70%以上企业建立了工资专用账户。
目前我省就业的农民工总量超过900万人,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江苏法院全力抓好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判和执行,2011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此类案件46898件,执结1629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2.76亿元。全省法院参与处理弃企逃债引发的农民工工资纠纷1803件,涉及3239人次,标的额2.07亿元。针对年底可能集中出现的农民工欠薪问题,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去年11月23日专门批示,要求“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进一步提高该类案件立案效率。对于诉前调解不成并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审判业务部门。农民工工资案件一律实行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全省法院建立健全该类案件“审判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快速结案。对于确无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要求依法及时作出判决,避免因久调不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2011年11月29日,省法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即使春节前无法执结的案件,也要依法采取先予执行等各项法律措施,确保农民工春节前足额领到工资。
时近年底,因经营问题,苏州素艺玩具有限公司韩国法定代表人弃企出逃,300多名农民工近两个月工资未能支付,工人情绪激动,工厂一片混乱。接报后,考虑到公司已停业,大部分职工为外地打工人员,仲裁法律文书生效申请执行拍卖财产后再支付工人工资势必会影响工人生活。吴中法院组织工人代表与当地政府、村委会积极沟通协调,先由村委会按相应工资标准将公司拖欠的380名工人工资共计98万元全部垫付完毕。之后,经依法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以113万元成交,村委会所垫付资金全部退还。
“协调政府先行垫付工资,法院尽快将企业财产变现,及时向政府返还垫付款项,可以形成协调垫付制的良性循环。”吴中法院院长钟毅认为,“欠薪劳动争议案件中,首先是劳动者生计的稳定,由此避免讨薪悲剧的发生。在稳定给付关系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和谐共赢的劳资关系,并由此带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与繁荣。”
重典治乱“三审合一”治污一条龙
城市居民:生活放心空气清新
2011年9月6日上午,南京“瘦肉精”案建邺区法院一审公开庭审。2011年1月至案发,此案6名被告人在短短不到四个月时间内,少则从河南、安徽等瘦肉猪产地进了9千头喂食了盐酸克伦特罗等药物添加剂的生猪,多的则进了1.5万头。这些生猪经他们屠宰后,流向市场。央视《焦点访谈》对此进行了采访曝光,该案审判在南京市民中引起了高度关注。
“对于6名被告人的量刑,我们没有单纯地从现场查扣的生猪数量去评定,而是综合考虑各被告人从事生猪屠宰的时间、追溯系统记载的生猪销售数以及查获并检出‘瘦肉精’的生猪数量等因素,进行总体评定。同时考虑到被告人所在的兴旺屠宰场生猪屠宰量在南京市场所占份额较大,潜在危害大,对其中4人做出了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的较重判决。”该案主审法官说。
沉疴需猛药。“重典治乱,也是基于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数量明显增多,犯罪涉及面不断扩大的严峻形势。”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副院长周继业向媒体公布了一组数据:至去年11月份,全省法院审结此类案件已达40件,生效判决人数为73人。而在2009年,案件数仅9件,2010年也仅有17件。
面对严峻形势,全省法院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相关立法不断完善。省法院对于案情重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坚持挂牌督办。全省各级法院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彻底剥夺其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新闻发布会公布的全省法院10件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共计判处罚金数千万元。其中被告人高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即对涉案12名被告人判处罚金共515万元。
碧水蓝天空气新。生活放心,同时也要空气清新。针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类诉讼案件不断增加,以及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新型生态环境案件不断涌现,2011年4月,省法院提出《为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该《意见》重点就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案件审判工作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
解读《意见》,省法院民一庭庭长夏正芳介绍,自2008年5月,无锡中院成立了全省第一家专门从事涉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工作的专业审判庭,辖区内多家基层法院也相继成立了环境保护合议庭。在审判模式上,无锡中院环保庭和各基层法院环保合议庭突破民事、行政、刑事分庭审理的传统,实行了“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这种集审理、执行于一体的“治污一条龙”审判机制在审判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反规避保民生”11个月执行标的315亿
失信“老赖”:逼到死角无处遁形
2011年12月20日,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集中宣传活动,将反规避执行专项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主题为“反规避保民生”,全省法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媒体和网络公布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街头法制宣传、手机群发短信知识宣传、集中执行制裁被执行人等形式,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3.4万份,对数十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等制裁措施。此次活动在教育震慑被执行人的同时,凝聚了社会共识,营造了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据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大力展开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建立财产流向调查制度,与国土、房产、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联动,对明显不合理的财产流动经公开听证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全省法院普遍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老赖”及其财产下落的线索以及突发情况报告等及时登记和处理。据统计,2011年前11个月,全省法院快速出警近2万次,实际执结案件16万余件,执行标的额约315亿元,有力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要通过反规避各项执行工作有力举措,不断打压不诚信的‘老赖’们生活空间,要让他们明白,‘赖到底’付出的生存成本太大,由此确保更多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真金白银的兑现。”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刁海峰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