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缓解“执行难”,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每年金额50万元,专款专用,用以救助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造成申请人极度贫困,易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一些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纠纷等案件。

 

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该院已对296名生活特困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基金134.16万元。此举使这些生活无着的弱势、特困群体解决了生产、生活的燃眉之急,使他们充分体验到党和政府带给他们的关爱和温暖,对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也缓解了人民法院“执行难”的窘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