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抓外地销赃 收赃人也受刑罚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4-11 浏览次数:203
担心销售盗窃的摩托车被抓获,仪征一男子竟将赃物通过物流发至武汉。男子落网后,武汉收赃人也被警方抓获。近日,彭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2月,犯罪分子于某因盗窃摩托车获刑。而于某窃得的摩托车已通过物流托运给了一武汉个体商人。按照于某物流货单上的电话号码以及对方汇款的银行卡,一个月后,警方追至武汉将收赃人彭某抓获。据其供述,他在武汉从事个体生意,去年春节前夕认识了仪征男子于某。今年3月初,于某和彭某联系,称有成色新的摩托车低价出售给他。彭某知道是赃物,为了防止于某东窗事发后牵扯到自己,他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专门用来接收于某发来的货。今年3月下旬,于某得手后,将摩托车通过物流托运至武汉,彭某提取后将钱款打入于某账号。彭某和于某先后交易两次,共收购3辆摩托车,价值19000余元。后彭某将赃物转手获利2500元。
仪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的行为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