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摩托车不慎撞到路边的行道树,好心群众看到被告人王某脸部血迹斑斑后及时报警,不料却被警察酒驾抓个正着,让人哭笑不得。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28月的一天晚上,句容市110值班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新句蜀路的路边上发生一起事故,并且发现一名伤者,其满脸血迹,有很大的酒味,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于是,接到报警的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伤者有酒驾嫌疑,并及时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经过警方事后调查取证,发现肇事者名叫王某,今年已经50多岁。案发当天中午,王某与家人在亲戚家吃中午饭,席间四个人喝了两斤白酒,而王某大概喝了半斤多。到了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王某接到以前在一起做工的朋友李某发来的短信,说是有活要找人干,要王某到家里来找他商谈具体的事宜。于是,还未完全清醒的王某骑着摩托车来到朋友李某家中商谈正事。不一会儿,到了晚饭的时间,李某又留王某在家中吃饭,席间几个人又喝了几瓶白酒和啤酒,以至于王某喝多了。在李某家休息了将近两个小时后,自以为没事的王某骑上摩托车准备回家。当行至案发地段时,王某鬼使神差的将车子撞上了路边的行道树,自己也受了伤。幸亏路过的群众及时报警,才使得自己得到及时的救治。而好心群众的报警行为也让警方将王某的酒驾行为查个正着。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并撞到路边的行道树,致其本人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王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且经鉴定,被告人王某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3mg/ml,系醉酒驾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于是依法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