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形势下法院要以司法水平提高为重点,而法院从事审判的主体是法官,法官司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法院的司法水平,虎丘法院积极回应新形势下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司法水平提高和法院特色化工作发展的结合点,始终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发挥审判应有职能,致力于为辖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一、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司法水平提高的新需求

 

近年,不断发展变化的政治经济形势对基层法院司法水平提高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基层法院承担着全国法院80%以上案件的审判任务,司法的发展变化首先反映在基层,因此,提高整个基层法院司法水平首先要提高基层法院法官的司法水平。

 

一要审时度势,提高法官把握大局水平。在司法工作中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形势政策变化对基层法院法官把握大局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审判实践中,法官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消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桎梏,自觉将审判活动寓于国家工作发展大局,赋予审判活动以生命力,裁判结果才会被社会所接受。脱离了社会大背景的孤立办案和冰冷办案,实际上背离了司法的服务职能。提升把握大局水平要找准法院审判工作与大局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回应民众的司法需求,能动司法,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保障,及时调整司法服务措施,以实现司法效益的最大化。

 

二要精研业务,提高法官执法办案水平。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也是法官司法水平提高的永恒主题。司法水平的核心是审判和执行案件的水平。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层出不穷的各种社会矛盾直观地反映在基础法院的各类案件上,极大地考验了法官的执法办案水平,审判是一门法的艺术,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科学性,它要求法官必须具备高水准的法律素养和文化底蕴。同时,新形势下的司法水平具有非常丰富的外延,作为法官,要善于在追求案件法律真实的同时,从整体上把握案件处理结果的妥当性和公正性,实现标本兼治。如果做不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司法的社会价值就不会得到完美的体现,司法保障也难以实现。

 

三要司法为民,提高法官群众工作水平。大量矛盾纠纷不断涌入法院,把法院推向了风口浪尖,基层法院面临的诸多矛盾涉及群体性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性问题等等,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强,给人民法院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增加了难度,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之一在于提升法官做群众工作的水平。一名优秀的法官必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复杂的矛盾问题,要综合考虑与案件本身密切相关的各种因素,协调好与案件有关方面的各种关系,赢得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为审判工作和法院的发展减少障碍和阻力。只有灵活运用各种说服的技巧和方法,适时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变化,通过平实、易懂的思想沟通增强法官的亲和力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使法院起到社会“减压阀”的作用。

 

二、在司法水平提高过程中虎丘法院特色化发展的路径探索

 

改革创新是法院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法官具备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法院工作才有活力,法院工作发展才有后劲。虎丘法院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大胆探求法院工作的内在规律,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在符合审判工作基本规律的同时呈现特色化发展。我院不断强化司法水平提高,从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出发,拓展法官司法水平内涵,提高司法水平标准,在服务大局方面,不断拓展司法职能,助力区域发展;在执法办案方面,锤炼过硬的司法水平,提升法官职业水准;在司法为民方面,创新司法服务产品,提升群众工作水平。

 

1、以服务大局为重点,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我院坚持服务于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区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调整思维方式、定位服务宗旨、明确工作方向,努力实现审判活动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的新情况和宏观调控的新变化,以审判维权、司法和解、风险提示等手段优化经济资源配置,助力企业发展;保障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对涉重点项目案件实行专案调度,帮助预防矛盾化解,保障区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为区域外向型、创新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打击侵权、保护传统工艺、服务转型升级等方面提供司法“软环境”和“硬保障”。我院能动司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联合区金融办、维稳办举办“小贷公司风险防控大讲堂”活动,并深入高新生产资料交易中心等地走访百余家钢贸商户排查摸底,为我区金融风险防控提供第一手资料;与拥有300多家会员企业的苏州南安商会结对共建,以主动、细致的司法服务帮助辖区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引领优化创新环境方面,依托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保护自主创新,依法保护惠普、LV等中外知名商标不受侵害,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同时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创设《知识产权审判动态》普法服务载体为企业、商户提供最新纠纷动态信息。

 

2、以执法办案为核心,锤炼过硬司法水平。努力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是全院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效途径,我院下大力气研判解决困扰审判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并落实到具体审执工作,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整体水平。刑事审判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和抑制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民事审判平息和化解各种利益纠纷和冲突,调节和平衡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执行工作不减力度,更多的关注贫困人群,关注弱势群体,想方设法化解执行难;行政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把好“审查关”、“保护关”、“协调关”,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我院创新审判工作,不断总结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的衔接,探索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机制,力求刑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推进庭审方式改革,率先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审理;民事审判“四方共建”和“六方联动”机制成效凸显,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群体性纠纷得到有效管控;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构建起由27个区级机关和8个乡镇街道参与的“大联动”格局,召开“征收与补偿涉法风险提示座谈会”,与高新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建立“双向互协”共建机制,极大地加强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3、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创新司法服务产品。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群众工作,法官应当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学会培养换位思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准确把握民意能力、耐心细致工作能力等。司法工作需要严肃的态度,但绝不意味着机械司法和冰冷办案,应根据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思想多元化特点,及时转变做群众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与时俱进地改进做群众工作的话语体系,切实做到与民意对接。同时,做到一切工作为了群众、一切工作依靠群众,真正把执法办案变成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司法实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近年来我院不断落实司法便民惠民措施,率先构建起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镇(街道)基层诉讼服务站、村(社区)司法服务站为核心的三级联动诉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立案文明窗口作用,杜绝“告状难”现象,同时创新机制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协作共建诉讼服务义工岗,对接志愿者力量充实诉讼服务;日益完善巡回审判点布局,方便群众诉讼,华通社区巡回法庭、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效持续优化的同时,又于20125月设立全省首个家事审判巡回法庭,突出全程化调解、专业化审理家事纠纷;进一步搭建司法亲民载体,积极打造司法服务民生品牌群,开展“和谐家园·法制同行”系列活动,设立“玲玲姐姐法律屋”、“玲玲姐姐”志愿者团队,在苏州新闻网开辟专栏、开展“校园法制行”、法制故事会等活动,丰富的普法形式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