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庭所共建交通事故快速对接机制
作者:徐从兵 陈东良 发布时间:2013-04-11 浏览次数:418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高效快捷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沭阳法院6个基层法庭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队积极协调磋商,庭所共建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对接机制。
搭建平台,夯实基础。由法庭定期派员到公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对于法律关系复杂的事故纠纷,由公安邀请法庭审判人员协助处理。法庭和交警中队分别指派专门人员作为专职联络员,负责诉调对接的委托邀请工作。双方以解决纠纷为共同目标,通过互相邀请参加调解,共同参与合力调解,相互开展委托调解等形式,充分发挥法庭、交警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促进矛盾的快速化解。
畅通渠道,建章立制。制定例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例会,一旦发现有矛盾激化或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苗头,立即相互通知,及时派员参加疏导化解和现场控制,做到一季度一沟通,半年一调研,一年一总结,为法院、公安及辖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决策提出前瞻性建议。
加强导诉,全程调解。推行一系列便民措施,如义务提供法律咨询,说明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则及程序,为当事人计算赔偿数额,引导当事人明确有关权利义务等,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地参与案件调处,实现全程调解。
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对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就地审理。对虽不属速裁受案范围,但情况紧急的,经受害人申请,巡回法庭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促使肇事车主主动与受害人联系赔偿事宜,使案件处理周期大幅缩短,确保受害人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赔付。
交流学习,提升能力。建立庭所业务技能交流机制,对各自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具有代表性、容易导致矛盾激化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加强沟通,共同研判,定期分析交通事故纠纷特点,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交流各自在纠纷化解过程中有示范效果与正面影响的案例经验,促进双方业务技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