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婚姻纠纷
作者:何寿青 张玮 发布时间:2013-04-11 浏览次数:396
高邮法院2012年度,共审结离婚纠纷844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17.7%。婚姻纠纷不仅对双方当事人伤害较大,同时也会危害子女的健康成长,导致“问题青少年”增多,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化解婚姻纠纷、维护家庭稳定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加强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群众工作的主要渠道,为此高邮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应对。
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利用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范,为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解疑释惑,促使当事人增强结婚登记意识、探望权的行使意识、损害赔偿意识、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要使人们了解未办结婚登记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倡导正确的婚姻价值观念。在社区乡镇开办婚姻辅导课堂,推行婚姻价值观的道德教育,倡导符合道德伦理的婚姻价值观,帮助未婚或新婚男女在明白彼此间的差异和改进沟通方式,理解家庭和睦的重要性,鼓励夫妇双方努力维系婚姻,以减少在婚姻中的冲突,让人们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以建立良好而美满的家庭,从源头上控制离婚率。
完善婚姻纠纷初期干预机制。充分利用司法服务站和民间的各种调解手段,及时便捷、灵活高效地化解纠纷,特别是在以亲情为基础的婚姻家庭中,可以通过情感回顾、沟通与交流,化消极、排斥、对立为积极、包容、融洽,和谐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相关职能部门应提供相应的咨询、疏导服务,为当事人分析离婚的原因,减少离婚的产生,通过咨询辅导减缓离婚的负面影响。
构建化解婚姻纠纷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起正常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了解婚姻家庭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举措,相互协助、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加大与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的联系,发挥妇女庇护中心的保护作用,形成反家庭暴力的社会合力。加强与民政、信访、基层村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调动一切社会力量联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