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扎实高效
作者:姜友奎 王妍 发布时间:2013-04-11 浏览次数:416
徐州泉山法院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增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在选任、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下功夫,实现陪审案件数量多、陪审效果良好的陪审工作目标,确保普通案件陪审率连续多年达100%,有力地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拓宽范围选准人。在选拔、改(增)选人民陪审员的过程中,泉山法院除在机关单位选任外,还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进行宣传,除在传统行业选拔外,还将医疗、建筑工程、机械制造、化工、环境保护、金融、电子技术等专业领域纳入选拔范围,以期人民陪审工作涵盖范围涉及全社会中阶层、专业性质普及经济社会各行业,确保陪审工作需要。
强化培训培养人。把陪审员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法院年度教育学习计划中去,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岗前培训与在岗训练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交流座谈相结合、院内培训与上级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批次、分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陪审员更好地熟悉法律知识,掌握庭审技能,提升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陪审工作能力。
规范管理用好人。在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中,泉山法院认真抓好《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人民陪审员审判职责、司法礼仪、保密纪律、廉政纪律等的落实,采取职能部门综合管理与业务庭室日常使用管理结合;陪审案件质量评查与业绩档案量化管理相结合方法,全方位地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
严格奖惩激励人。为了充分调动广大陪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泉山法院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奖惩机制,加大人民陪审员考核力度,对不积极参加陪审工作,不能按规定完成陪审任务的,经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者长期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或在陪审中有严重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予以劝退;对政治思想好、工作积极、陪审数量多、质量高的给予必要的奖励,并努力向上级推荐表彰那些工作成绩突出、对法院建设有特别贡献的陪审员,通过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引领带动整个陪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