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籍男子庄某在3个月时间内冒充线人以提供破案线索为由,骗取了公安机关的报酬近4万元,而就在他对仪征警方进行诈骗时,却栽了。近日,庄某因诈骗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

 

某日上午,一名男子打电话向仪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反映,有一大批假烟将从外地运到仪征境内,说得头头是道,民警问:“你是怎么知道的?”对方显得很自然,说造假烟的主谋就是我的老板,当民警进一步询问有关细节时,该男子却声称自己已经记不清假烟具体藏在哪里了,不过他来到仪征的话,可以找到那个地方。紧接着他就让民警汇1000块钱的路费给他,他来仪征协助警方破案。挂掉电话后,接警民警觉得事情可能不像这个人说的那么简单,于是在公安内部网络里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浙江等地也有警方遇到过类似情况,“线人”在拿到路费后就神秘消失了。仪征警方随即对该案展开了调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查询,发现打电话来的那名男子具有诈骗的作案嫌疑。随后,犯罪嫌疑人庄某落网。经查,庄某在湖北张家界、宁夏用手机拨打全国部分公安机关的电话,虚构有人贩卖假烟的事实,并以到当地协助办案为由,骗取路费,作案41起。

 

庄某今年40岁,初中文化,曾因盗窃罪入狱5年。出狱后他依旧和社会上一些不思悔改的刑满释放人员混迹在一起。由于办案的特殊需要,警方往往会在这些“特殊人群”中选择一些人做“线人”协助警方破案。庄某的朋友中就有这样的“线人”,他羡慕朋友不仅能帮民警破案,还能拿到做线人的酬劳,于是拜他人为师,但他学艺不精,没有成为线人。庄某不甘心,就虚构破案线索并骗取警方的“奖金”。最终在2011年因诈骗罪再次入狱1年。出狱后,他来到了张家界,并结了婚。由于婚后生活拮据,庄某重操旧业,打电话到内蒙古、湖南、浙江、江苏、天津等12个省市自治区行骗。据庄某供述,他选择了作案目标有两个“原则”,一是只选择县一级的公安局;二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他知道警方内部有信息互通的机制,担心一旦暴露不仅骗不到钱,而且会被抓。另外,庄某表示,他之所以行骗屡屡得手,是因为他对车牌过目不忘,加之他对车辆比较有研究,他能很快判断出车的牌子和型号,增强了公安对他的信任。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庄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