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法院联合工商所调处一起消费纠纷案件
作者:建邺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次数:211
自建邺法院民三庭在南湖工商所挂牌成立建邺区消费纠纷快速调处中心后,民三庭法官积极与南湖工商所工作人员沟通协调,共同联合调解辖区内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近日,该调处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老年电动车产生矛盾的消费者纠纷案件。
今年年初,胡某在商家处以14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老年电动车,在第二天练习骑车过程中,因撞倒花台导致车辆损坏。胡某遂以该车既不能办理牌照即不能上路、销售该车辆属于违法违规为由,要求商家退货并全额返还购车款;而商家则认为胡某在购买车辆时已向其明确告知该车不能办理相关牌照,老人家使用有一定危险等,故虽同意退货,但不同意全额退款,只同意退还部分货款6000元左右。双方因协商不成,胡某遂于2013年3月中旬投诉至南湖工商所要求解决该纠纷。为快速调处该纠纷,我院民三庭徐年美庭长联合南湖工商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指出双方在本起纠纷中均有瑕疵,经过几轮背对背调解后,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商家扣除相应维修费1500元后,返还胡某购车款13300元,双方就此次纠纷全部了结,再无其他纠葛。
该纠纷快速、高效、圆满的处理完毕,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