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完善制度依法妥处中小企业涉诉纠纷
作者:何寿青 朱林源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次数:385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涉诉纠纷化解工作,日前,高邮法院推出依法服务四项举措。
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委政府关注、矛盾易激化的涉企案件,慎重把握审判尺度,注意利益平衡,妥善处理和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
创新审判工作机制,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对能够维持正常经营、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尽量采用柔性方式,促成双方以协调方式解决。对于面临倒闭,明显丧失偿债能力的企业,果断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利益。对突发性、群体性重大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小额诉讼纠纷及时组织调解或作出判决。
加大司法服务力度,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案例引导、发放司法建议、进行风险提示等方式,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控制和应对法律风险。
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涉诉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与行政机关、行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各方面的纠纷化解联动工作机制,拓宽委托调解的范围,优化调解工作成效,为解决中小企业涉诉纠纷营造更加和谐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