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民政局干部,谎称能给农村群众办低保、办理医生执业许可证等理由骗钱,42日,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招摇撞骗案。

 

吴某1965年出生,曾在贾汪区民政局干过一段时间临时工。2012年间,他利用农村老年人相信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以及对国家低保政策不了解的盲区,冒充民政局干部,以办低保补助需先交办证费照相费为由,骗取老年人的财物。4月、5月期间,吴某分别至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某村,主动与农村老人搭讪,冒充贾汪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以能够为其办理低保为名,骗取老人现金人民币四千元左右。

 

20129月某日,吴某至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周某经营的牙所拔牙时,假称自己是贾汪区民政局副局长,以能够为其办理牙所执业医师许可证为名,骗取周某现金人民币20000元。

 

贾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吴某过去就因招摇撞骗而被判刑,去年31日才释放,此次已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依法判吴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