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相亲交友网站如雨后春笋,只需轻松注册即可寻找有缘人共度一生,大大方便了单身男女,受到许多剩斗士的热捧。

 

出生于60年代的丁昊天多年来忙于在上海创业,疏于个人终生大事。步入不惑之年,公司运营稳定后愈发迫切地想拥有一个温暖的港湾。20126月,他在相亲网站上注册了账号,这个年纪的男人没有婚史,事业上也说得上是小有成就,刚注册就赢得了不少年轻女孩的亲睐。而他则被一张照片深深吸引了,照片上的女子有着与年龄相当的从容气质,她叫张萱,是镇江人,离婚后独自带着十多岁的女儿生活。走出上一段婚姻的阴霾后,张萱考虑到个人能力有限,为了女儿今后的发展,她决定寻找一个合适的人,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让女儿能够没有经济压力的学习成长。

 

虽然互有好感,但毕竟人到中年,不及年轻人的热血与激情,特别是张萱有过一段婚史,对再婚很慎重,两人断断续续地沟通了两个月。身处异地的丁昊天对张萱感觉很好,也提出过见面的请求,但张萱以时机不够成熟且要照顾女儿为由拒绝了,丁昊天也不敢再冒昧地提出见面。两人的聊天虽没有更进一步,但一直没有断了联系。在此期间,丁昊天也与其他女网友保持着联系。

 

20128月,张萱以其女儿需要交学费为由向丁昊天提出借款10000元。白手起家的他生意往来中养成了有凭有据的习惯,但现在他想把张萱发展成为未来的另一半,写借条是不是有些见外?丁昊天一方面不想错失与张萱交往的机会,一方面也对未曾谋面的张萱保持着警觉,毕竟10000元不是小数目。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借钱给张萱时让其出具一张借条。张萱照做,向其借款1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果成为好朋友或者夫妻,此条作废”。

 

不知是后续聊天过程中发现彼此不合适,还是丁昊天让其出具借条的做法令张萱不爽,拿到10000元后,张萱反而疏远了丁昊天,直到最后断了联系。丁昊天不能抱得美人归,眼见着借款也要打水漂,多次催要张萱归还上述款项,但张萱未予理睬,最终丁昊天遂诉至法院。

 

开庭审理时张萱辩称:她与丁昊天的交往中是对方原因造成交往不能,她现在仍愿意与丁昊天交往,不同意归还借条所载款项。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张萱向丁昊天借款10000元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形成了合法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所载“如成为好朋友或夫妻则此条作废”的约定,属于对借款关系附消灭条件的约定。现丁昊天已以其诉讼行为表明双方的关系不属于“成为好朋友”条件成就的范畴,张萱至起诉之日亦未与丁昊天登记结婚,故借条约定的“成为好朋友或夫妻”的条件均不成就,丁昊天有权要求张萱返还借款。对于张萱认为是丁昊天原因致不能结婚,张萱与丁昊天仍有交往意愿,该款不应返还的观点,法院认为,张萱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双方未能缔结婚姻的原因在丁昊天,况且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即使因丁昊天主观原因致张萱与其不能结婚,在本案中丁昊天亦不构成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而致条件拟制成就的情形,张萱的上述观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丁昊天与张萱未就还款时间作出约定,张萱应在丁昊天催要后的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丁昊天要求张萱给付借款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张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丁昊天丁昊天借款本金10000元及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计付)。

 

对于该判决,承办法官解释,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随时还款,出借人也可随时要求对方归还,但须给借款人必要准备时间。如果经出借人催告后对方仍拒不还款,出借人还可参照同期同类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要其支付自催告之日起的利息。同时,承办法官提醒大家,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并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