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法院2010-2013年涉及商业银行案件统计如下:2010年受理涉及商业银行案件863件,2011990件,2012813件,2013年截止目前受理152件。从统计数据分析可以看出,金融纠纷案件在近三年趋于大幅度增长状态,其中2010年至2011年间案件直线上升,增幅较大。这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转带来较大压力,如何处理好该类案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意义。

 

一、原因分析

 

(一)金融危机及其后续影响

 

由于受到2008年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影响,造成许多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链断裂,特别是中小企业许多陷入经营困境和财务危机。由于该企业和个人不能如期还款,到2009年涉金融案件数开始增长,到2010年处于集中爆发状态,虽然2010年国家各项宏观调控出台和银行系统金融政策的调整,但2011年法院涉金融案件仍然增幅较大。

 

(二)银行自身监管不到位,信贷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银行系统应当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信贷考核奖惩机制,严格做到责任到人。加大对信贷业务的预警机制和评估体系建设,对自身贷出的每一笔贷款都要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要对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做到全面了解,将纠纷诉诸法院作为最后一道保障机制。

 

银行系统要加强对信贷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的培养。部分信贷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为个人利益,违反信贷操作规程,贷前财产调查弄虚作假,对部分贷款项目缺乏评估,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调查不到位。甚至有的银行信贷人员信贷信息完全造假,骗取所得银行贷款后用于自己放高利贷或生产经营,一但资金收不回,则将矛盾转移到被造假的受害人身上,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

 

(三)贷款人消极还款导致不良信贷恶性循环

 

在涉及农村小额贷款中,因农村借款多用于生产经营,农村尚未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因素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导致贷款人的抗风险能力比较脆弱。一旦上述情况发生,就会导致许多贷款人还款不能。另一方面,一部分贷款人为贷到大额银行贷款,往往发动自己的亲戚朋友一起申请贷款。导致许多贷款实际流到其一人手中所用,而其他借款人和担保人未实际使用资金的"垒大户"现象出现,扰乱了金融秩序。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存在恶意骗贷的现象存在。

 

二、对策建议

 

(一)金融系统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金融系统要将自身风险防范与当下帮扶小微企业、扶植"三农"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自身监管力度,重点排查一人多贷、一人多担案件。对发放人情贷、冒名贷、多头贷、异地贷等风险较大的信用贷款加大查处力度。增加信贷人员人手,提高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能力,对于违法违规放贷的人员坚决予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法院执法办案要注重"生道执行"

 

针对现阶段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经济下行和物价上行的压力等因素并存的情况下,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不仅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还要兼顾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贷款人实际还款能力,增强对涉诉企业和个人生存、发展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生道执行",最大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双方联动机制建设,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的联动机制建设,高度重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风险化解,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定期将在法院涉多起金融借贷的案件当事人情况向金融系统进行反馈,维护金融系统资金安全。定期将金融领域在审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对于重大涉金融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健全信息畅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