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委对全市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表彰,徐州中院和8家基层法院被命名为“徐州市文明单位”,贾汪法院被命名为“徐州市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徐州两级法院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通过创建多个平台,创新多种载体,完善创建制度,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提升了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徐州中院通过建立文明单位互联网站,设立“道德讲堂”,开展“院长荐书”、“三解三促”等活动,形成了五个创建平台,鼓楼法院开设“金点子”论坛,为广大干警提供创建交流平台;沛县法院通过支部学习平台,积极落实“四个一”争创活动。

 

全市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多维角度切入,打造文明创建品牌。徐州中院成立红十字会,开展爱心助孤行动,建立帮扶档案;新沂法院依托党建工作优势,建立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上特殊党课,过政治生日”、举办青年干警论坛等党建创新工程活动;邳州法院十年如一日坚持救助28名失学孤儿,成为法院面向社会、彰显人文关怀的一张“名片”;丰县法院开通妇女维权专线,省妇联主席张京霞以“妇女群众温暖之家”对华山巾帼法庭给予充分肯定;贾汪法院结合地域特色,以打造“红石榴文化”为引领,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其少年“圆桌审判”经验被纳入省《思想品德》教科书。

 

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泉山法院、睢宁法院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目标、考核、奖惩“三制一体”的管理机制;云龙法院分别类建立了台帐资料,详细记录各部门创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