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官人性化司法 特许在押犯为父奔丧
作者:丁薇 发布时间:2012-01-19 浏览次数:273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对我的特殊照顾,让我给老父亲送了最后一程!”1月17日下午4时许,看守所铁栅栏外,一位身穿囚服的消瘦男子被两名法警搀扶着,双手合十,泪流满面,几度欲向面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跪谢。据悉,让在押犯回家奔丧在通州尚属首例。
这个男子姓张,是在押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检察机关起诉,目前案件处于审理期间。1月16日下午,张某的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之前,张某亲属告诉法官:当天早上张某的父亲去世了,希望法官能够批准张某回家最后尽一尽孝道。为了不影响张某的开庭情绪,法官与亲属商议决定暂时向张某保守秘密。
第一次庭审顺利结束后,法官立即向庭长、分管院长汇报了张某的特殊情况:张某平日为人老实敦厚,这次意外事故已经夺走了他亲弟弟的生命,张某的大哥大嫂也在事故中受伤。现在,老父亲受不了这多重打击,抱憾而终。考虑到案件中,张某无主观恶意,事发后,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筹钱赔偿被害人。出于人性化考虑,法院决定破例带他回家,和父亲作最后“告别”。
17日下午2时,通州法院俞继进副院长亲自带着法官、法警前往看守所接张某,当从法官口中得知父亲离世的消息,张某抱头痛哭,不停自责。对于法官的特许,张某不停感谢。到家后,看到亡父的遗体,张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埋头痛哭,久久没有起来。根据当地风俗,法官特意放宽时间,让张某为亡父敬最后的孝道。
“妈,你要当心身体!”“老婆,这个家靠你辛苦了!”“两个丫头,你们要好好读书,好好做人!”在跟家人一一挥泪告别后,张某重新坐上了警车,踏上了漫漫赎罪之路。
通州法院俞继进副院长向记者介绍说:“一般情况下被告人在受羁押的阶段,不能因为私事离开看守所。这次属于‘特殊照顾’。被告人因犯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他们个人的权利也应当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