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提高庭长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管理效能,清河法院出台并部署了多项措施:   

 

出台《清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庭局长审判管理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结合该院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符合该院实际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主要从案件质量管理、案件效率管理、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管理等几个方面明确庭长职责,强化责任,调动庭长审判管理的积极性。

 

提高对庭长审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庭长审判管理是对审判工作最基础、最直接的管理,对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四级审判管理体制中的关键环节。

 

完善庭长审判管理考核机制。完善细化该院《庭长审判管理考核办法》,对上述各项工作有考核,有评分,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并评选出庭长审判管理先进个人。

 

定期举行庭长审判管理工作例会。由该院审管办牵头,每季度召开庭长审判管理工作例会,院领导参加听取工作汇报,各部门负责人点评本部门审判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