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聋哑人变身“雌雄大盗”
作者:汤天维 顾峰 发布时间:2013-04-07 浏览次数:357
一个四川籍今年49岁的聋哑男子杨某,一个浙江籍今年39岁的聋哑女子王某,两人意外在网上相识,又通过QQ视频打哑语聊天相知,可当两人线下见面后,不是成就了一段良缘,而是一个掩护,一个乘机盗窃。
2013年1月23日晚8时许,如东县掘港镇三元世纪城的雅鹿服饰专卖店内,店主张某正在用苹果ipad看电影。一对中年男女走了进来,见到生意上门,张某随手将ipad放在柜台内侧,赶忙起身迎上前去。却见两人只是通过打手势交流,张某这才发现原来都是聋哑人,通过一番比划示意,女子选中了一件羽绒服,张某热情地取下衣服张罗着帮她试穿,也没注意放在一旁的ipad。过了片刻,女子表示不满意,和男子一同离去,张某这才发现自己的ipad不翼而飞。
这对“雌雄大盗”便是杨某和王某。两人通过线上相识,又约在线下交流。有句古话说:千里姻缘一线牵。本以为是一个很谈得来的网友,浙江诸暨的聋哑女王某兴冲冲地来到江苏如东,和来自四川省芦山县的聋哑男子杨某见面,却不料这个杨某却是个盗窃老手,曾因盗窃罪三次入狱。一番花言巧语,只有聋哑三年级文化程度,平日在家务农的王某鬼迷心窍,答应帮着杨某打掩护。
1月23日初次出手盗窃成功,第二天晚上19时,乘着如东文峰超市人员众多,两人又采取类似作案手法,由杨某乘隙窃得iphone4手机一部。经鉴定,上述物品共价值人民币4280元。1月26日,由于做贼心虚,形迹可疑地王某被巡逻警察叫住盘问,王某当场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而后又带领侦查人员将杨某抓获。
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又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又有自首立功情形,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