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法院执行局刚柔并济,成功执结一起因噪音污染扰民被处罚的环保行政处罚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海门市环保局接到噪音污染举报后,对位于麒麟镇的顾某经营的绣花加工厂进行了查处,检查发现顾某经营的场所噪音污染大,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了停止项目建设,罚金一万元的处罚,处罚后,顾某拒不履行义务,后海门市环保局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人员到现场查看,到顾某家中对其进行谈话,但其拒不履行,且态度强硬。后该院传唤其到院谈话,对其进行训诫,同时进行法制宣传、思想教育,顾某虽然表示理解对其的处罚,但是仍不履行义务,表示无履行能力,等赚到钱以后再履行义务。经执行人员查明,被执行人确有履行能力,且在被处罚后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故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人员对其本人及其家人做了多次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在被拘留6天后,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让其家人代为将罚款履行,同时保证不再进行项目建设,将主动到环保局办理环保手续的审批,采取措施降低噪音。该院考虑到其已履行了义务,且认识到了错误,故对其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措施。本案就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