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大力加强“六个窗口”建设,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收到了良好效果。

 

擦亮“立案窗口”。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导诉员就办理程序给予引导,明确告知诉讼和执行风险。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办理减、免、缓交手续,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

 

擦亮“法庭窗口”。三个人民法庭全部按照标准化、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新建并投入使用,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开通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便民服务措施,建立巡回审判点,坚持就地办案,送法上门。

 

擦亮“作风窗口”。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实干意识,推广《法官行为提示》,规范法官行为,坚持司法为民,热情服务,文明办案,息诉止争,实现案结事了,力促社会和谐。
  

擦亮“公开窗口”。凡法律规定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将案件审理信息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予以公布。定期组织“法院开放日”,邀请群众参观法院。

擦亮“监督窗口”。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选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和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自觉接受监督。

擦亮“信访窗口”。 坚持院长带头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对来访当事人做到“真心、热心、诚心、耐心”,找准信访问题的切入点,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