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将民生案件“执行到底”
作者:丛兵 周永 发布时间:2013-04-07 浏览次数:441
“真没想到,十二年了,法院还能把咱的养老金执行回来!”4月2日,江苏沭阳县市民张女士拿到法院执行款时喜不自禁。
上世纪九十年代,黑龙江人王某到沭阳投资办厂,后因故歇业,王老板“跑路”,致使在该厂做工的张女士等11人社保基金53万没有着落。此案从2001年进入执行程序后,沭阳法院执行人员先后6次到东北寻找王某未果。今年3月,该院执行人员费尽周折,终于在俄罗斯找到了躲避执行12年的王某。望着从祖国风尘仆仆而来的法官,了解到申请人中有两位因身患绝症已过世的消息,两鬓斑白、身患重病的王某情不自禁的说,“我死也要死在家乡,我不能把债务背到阴间去。”4月2日,王某委派其女婿来到沭阳,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给付张女士等11位申请人现款21万元,余款用东北大米以物抵债。
今年以来,沭阳县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专案执行组,对赡养、抚养、交通事故、追索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金等11类民生案件,采取集中执行和重点执行,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直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申请人生活特别困难的案件,及时启动“民生案件救助程序”,通过发放“执行救助资金”、协调民政部们给予申请人低保救助等方法予以解决,确保民生案件全部执结。今年1-3月,该院执行涉民生案件253件,执行标的达1000余万元,实际执结率9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